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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中國氣象局 2024 年部門預算
2024-04-09 10:12:11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部門預算 二〇二四年三月 1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國氣象局職責及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2第一部分 中國氣象局職責及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擬定氣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發展戰略和 長遠規劃;制定、發布氣象工作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規范并 監督實施;承擔氣象行政執法和行政復議工作。 (二)組織擬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參與政府氣象 防災減災決策,組織指導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組織編制國家氣象 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災害防御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氣象災害 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系統建設,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信息發 布;承擔國家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負責重大活 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 跨部門的氣象聯防和重大氣象保障;組織氣象災害風險普查、風 險區劃和風險評估工作;組織對國家重點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 開發項目、城鄉建設的氣象服務;管理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三)對國務院其他部門設有的氣象工作機構實施行業管 理,統一規劃全國陸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氣象觀測、氣象臺站網、 氣象基礎設施和大型氣象技術裝備的發展和布局,審訂氣象信息 采集、傳輸、加工的質量評價方法并監督實施;組織氣象技術裝 備保障和質量監督、氣象計量監督,審核全國大中型氣象項目的 立項和方案。 (四)管理全國陸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氣象情報預報警報、 短期氣候預測、空間天氣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城市環境氣象預報、 3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和氣候影響評價的發布;組織論證并審查大氣 環境影響評價。 (五)組織氣候變化科學相關工作;組織氣候資源的綜合 調查、區劃,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并審查國家 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象 條件論證。 (六)組織指導氣象部門的科技體制改革、組織氣象領域 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的推廣應用,協調氣象科技開發、技術合作 和技術推廣;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提高全民氣象防災 減災和氣候資源意識。 (七)管理氣象外事工作,代表我國政府參與世界氣象組 織及其他國際氣象機構的活動,開展與外國政府(地區)氣象機 構間的合作與交流。 (八)統一領導全國氣象部門的工作;以中國氣象局為主 管理省級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隊伍建設、 教育培訓和業務建設;指導地方氣象事業的發展。 (九)協助地方人民政府指導地方氣象職工隊伍的思想政 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全國氣象部門實行“氣象部門與地方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 氣象部門為主”的領導管理體制,采取國家、省、地、縣四級管 理。中國氣象局有內設機構 11 個,直屬事業單位 13 個。 4全國現有 31 個?。▍^、市)氣象局、333 個市(地、州、 盟)氣象局、2216 個縣(市、區、旗)氣象局。氣象部門共有 職工 104998 人,其中在職職工 62911 人,離退休人員 42087 人。 納入中國氣象局 2024 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 包括: 1.中國氣象局本級 2.北京市氣象局 3.天津市氣象局 4.河北省氣象局 5.山西省氣象局 6.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 7.遼寧省氣象局 8.吉林省氣象局 9.黑龍江省氣象局 10.上海市氣象局 11.江蘇省氣象局 12.浙江省氣象局 13.安徽省氣象局 14.福建省氣象局 15.江西省氣象局 16.山東省氣象局 17.河南省氣象局 18.湖北省氣象局 19.湖南省氣象局 520.廣東省氣象局 21.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局 22.海南省氣象局 23.重慶市氣象局 24.四川省氣象局 25.貴州省氣象局 26.云南省氣象局 27.西藏自治區氣象局 28.陜西省氣象局 29.甘肅省氣象局 30.青海省氣象局 31.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局 3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局 33.大連市氣象局 34.青島市氣象局 35.寧波市氣象局 36.廈門市氣象局 37.國家氣象中心(中央氣象臺) 38.國家氣候中心 39.國家衛星氣象中心 40.國家氣象信息中心 41.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 42.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 43.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 644.中國氣象局人工影響天氣中心 45.中國氣象局氣象干部培訓學院 46.中國氣象局氣象發展與規劃院 47.中國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 48.中國氣象局氣象宣傳與科普中心 49.中國氣象局離退休干部辦公室 50.中國氣象局地球系統數值預報中心 7第二部分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部門預算表 8910111213141516第三部分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 2024 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氣象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 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 單位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財政結余 和上年結轉;支出包括: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 和住房保障支出。中國氣象局 2024 年收支總預算規模為 4702323.23 萬元。 17二、關于 2024 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的說明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收入總預算 4702323.23 萬元,其中:一 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1187069.87 萬元,占 25.24%;事業收入 418007.71 萬元,占 8.89%;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2341.23 萬元, 占 0.0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37123.73 萬元,占 0.79%;其他收 入 2077154.64 萬元,占 44.1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 158385.97 萬元,占 3.37%;上年結轉 822240.08 萬元,占 17.49%。 2024 年部門收入結構圖 單位:萬元 18三、關于 2024 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的說明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支出總預算 4649068.74 萬元,其中:基 本支出 1957506.15 萬元,占 42.11%;項目支出 2690540.6 萬元, 占 57.87%;事業單位經營支出 625.8 萬元,占 0.01%;對下級單 位補助支出 396.19 萬元,占 0.01%。 2024 年部門支出結構圖 單位:萬元 19四、關于 2024 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財政撥款收入總計 1492198.59 萬元,其 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87069.87 萬元,占 79.55%;“上 年結轉”305,128.72 萬元,占 20.45%。 中國氣象局 2024 年財政撥款支出總計 1492198.59 萬元,其 中:“外交支出”11427.64 萬元,占 0.77%;“教育支出”5963.21 萬元,占 0.40%;“科學技術支出”43285.74 萬元,占 2.9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7393.87 萬元,占 12.56% ;“衛生 健康支出”20131.76 萬元,占 1.3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 出”1125579.60 萬元,占 75.43%;“住房保障支出”98416.77 萬元,占 6.60%。 2024 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結構圖 單位:萬元 20五、關于 2024 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中國氣象局2024年財政撥款預算數1187069.87萬元,其中: “外交”類支出 9464 萬元,占 0.80%;“教育”類支出 5963.21 萬元,占 0.50%;“科學技術”類支出 41591.24 萬元,占 3.50%;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 175013.97 萬元,占 14.74%;“衛 生健康”類支出 18822.42 萬元,占 1.59%;“自然資源海洋氣 象等”類支出 838405.33 萬元,占 70.63%;“住房保障”類支 出 97809.7 萬元,占 8.24%。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 的有關要求,厲行節約辦一切事業,嚴控一般性支出。同時堅持 有保有壓,優化支出結構,合理保障綜合觀測業務、信息傳輸與 處理等重點支出需求,體現在有關支出科目中。 具體如下: 1.“外交”類: “國際組織”款 2024 年預算數為 9302 萬元,比 2023 年執 行數增加 1851.18 萬元,增加 24.8%。主要是世界氣象組織會費 增加。 “對外合作與交流”款 2024 年預算數為 162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203 萬元,下降 55.6%。主要是對外合作與交流項 目支出減少。 2.“教育”類: “職業教育”款 2024 年預算數為 2762.02 萬元,與 2023 年 執行數持平。 21“進修及培訓”款 2024 年預算數為 3201.19 萬元,與 2023 年執行數持平。 3.“科學技術”類: (1)“基礎研究”款 2024 年預算數為 2159.40 萬元,與 2023 年執行數持平。 (2)“應用研究”款 2024 年預算數為 30911.8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2158.11 萬元,增長 7.5%。主要是基本支出 增加。 (3)“科技條件與服務”款“科技條件專項”項 2024 年預 算數為 8448.04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1885.5 萬元,增長 28.7%。主要是項目支出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2024 年預算數為 175013.97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13123.23 萬 元,下降 7.0%。其中: (1)“行政單位離退休”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52807.27 萬 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16597.56 萬元,下降 23.9%。主要 是人員經費減少。 (2)“事業單位離退休”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4464.23 萬元, 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448.87 萬元,下降 9.1%。主要是人員經 費減少。 (3)“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281.51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15.02 萬元,增長 5.6%。主要是人 員經費增加。 22(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2024 年預 算數為 74597.43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1102.08 萬元,減 少 1.5%。主要是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經費減少。 (5)“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 2024 年預算數 為 42863.53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5010.26 萬元,增長 13.2%。主要是職業年金單位繳費經費增加。 5.“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 2024 年預算數 為 18822.42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2216.24 萬元,下降 10.5%。其中: (1)“行政單位醫療”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14816.62 萬元, 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1733.19 萬元,減少 10.5%。主要是京外 中央單位參加屬地醫療保險繳費補助支出減少。 (2)“公務員醫療補助”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4005.8 萬元, 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483.05 萬元,減少 10.8%。主要是京外中 央單位參加屬地醫療保險繳費補助支出減少。 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氣象事務”款 2024 年預算 數為 838405.33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24236.85 萬元,增 長 3.0%。其中: (1)“行政運行”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210236.01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21533.77 萬元,增長 11.4%。主要是基本支 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2076.1 萬 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2597.12 萬元,下降 55.6%。主要是 2324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類項目支出減少。 (3)“機關服務”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7420.94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221.07 萬元,增長 3.1%。主要是基本支出增 加。 (4)“氣象事業機構”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381400.06 萬元, 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4495.06 萬元,減少 1.2%。主要是基本支 出減少。 (5)“氣象探測”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84039.71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4113.39 萬元,增長 5.1%。主要是氣象探測 類項目支出增加。 (6)“氣象信息傳輸及管理”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43472.08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897.03 萬元,增長 2.1%。主要是 氣象信息處理項目支出增加。 (7)“氣象預報預測”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15687.9 萬元, 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3002.67 萬元,增長 23.7%。主要是預報 預測類項目支出增加。 (8)“氣象服務”項2024 年預算數為 31266.21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2275.25 萬元,增長 7.8%。主要是氣象服務類項 目支出增加。 (9)“氣象裝備保障維護”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6451.25 萬 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2073.75 萬元,下降 24.3%。主要是 氣象裝備保障項目支出減少。 (10)“氣象基礎設施建設與維修”項 2024 年預算數為25 8564.59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92.33 萬元,增長 1.1%。 主要是氣象基礎設施建設與維修類項目增加。 (11)“氣象衛星”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36500 萬元,與 2023 年執行數持平。 (12)“氣象法規與標準”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1316.91 萬 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140 萬元,下降 9.6%。主要是一次性 項目支出減少。 (13)“氣象資金審計稽查”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757 萬元, 比 2023 年執行數增加 230.2 萬元,增長 43.7%。主要是一次性 項目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 2024 年預算數 為 97809.7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335.3 萬元,下降 0.3%。 其中: (1)“住房公積金”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59930 萬元,與 2023 年執行數持平。 (2)“提租補貼”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585 萬元,與 2023 年 執行數持平。 (3)“購房補貼”項 2024 年預算數為 37294.70 萬元,比 2023 年執行數減少 335.3 萬元,下降 0.9%。主要是按規定發放 的購房補貼減少。六、關于 2024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中 國 氣 象 局 2024 年 一 般 公 共 預 算 基 本 支 出 預 算 數 912024.88 萬元,其中:人員經費 772561.6 萬元,占 84.71%; 公用經費 139463.28 萬元,占 15.29%。具體如下: 人員經費預算數為 772561.6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 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 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 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 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 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預算數為 139463.28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 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 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 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 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以及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 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公務用車購置、其他交通工具 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26七、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的說明 中國氣象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和項目支出預算,故本表無數據。 27八、關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的說明 中國氣象局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項目 支出預算,故本表無數據。 28九、關于 2024 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中國氣象局“三公”經費 2024 年預算數 10024.43 萬元,其 中:因公出國(境)費 877.24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8695.84 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 1577.24 萬元、公務用車運 行費 7118.6 萬元;公務接待費 451.35 萬元。 2024 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比 2023 年增加 300 萬元,增長 3.0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增加 100 萬元,主要原因是國際 交流需求增加;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 200 萬元,主要原因是原有 車輛報廢更新。 29十、其他說明 (一)綜合觀測業務經費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 為全國各級氣象部門開展綜合氣象觀測以及氣象裝備保障 業務設立本項目。綜合觀測業務經費包含氣象探測費和氣象裝備 保障經費兩項專項業務經費,包括雷達觀測、高空觀測、地面觀 測、海洋氣象觀測、環境氣象觀測、空間氣象觀測、觀測系統運 行監控和探測物資保障及倉儲。 氣象觀測是氣象工作的基礎,是氣象事業立業之基、立足之 本,是預報精準、服務精細的支柱,是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 的前哨,科學謀劃好氣象觀測業務發展,對推動氣象事業高質量 發展、早日建成氣象強國具有重要意義。經過多年來的建設與發 展,我國已基本建成布局科學、技術先進、功能完善、質量穩健、 效益顯著、管理高效的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是 國家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是開展天氣預報、氣候預測、災害預 警和氣象服務,以及地球相關學科業務與科研的重要基礎。通過 各類氣象觀測設施可以獲取大氣以及陸地、海洋、空間等相關領 域物理過程、化學過程和生態過程信息,經過分析、加工和處理, 形成不同尺度、不同時空分辨率的觀測數據和產品,為全國各級 氣象臺站以及其他各類專業氣象臺站制作天氣預報、氣候預測和 氣象服務提供數據基礎,同時也為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生態氣 象的發展及氣象防災減災、服務國家重大活動、應對氣候變化和 30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提升了我國在相關領域的國際地 位和話語權。 目前全國氣象部門建設了持續穩定運行的各類氣象觀測站, 獲取高質量的地面、雷達、高空、海洋、環境氣象等觀測資料, 主要包括 2432 個國家級地面氣象觀測站、8489 個國家地面天氣 站、120 個固定高空氣象觀測站、89 個固定風廓線雷達站、252 個新一代天氣雷達站、1044 個 GNSS/MET 站、40 個海洋浮標觀測 站、653 個農業氣象觀測站、2530 個自動土壤水分觀測站、434 個雷電觀測站、111 個太陽輻射觀測站、338 個酸雨觀測站、7 個大氣本底觀測站、271 個氣溶膠質量濃度觀測站、89 個空間天 氣觀測站以及其他綜合氣象觀測站點,基本形成了覆蓋地基、空 基、天基觀測的綜合氣象觀測網絡。 2.立項依據 主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于印發氣象 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國發〔2022〕11 號)等法律和政策法規文件要求設立該項目,依法開展綜合氣象 觀測和裝備保障業務,保障綜合氣象觀測業務連續、穩定、高質 量運行。 3.實施主體 該項目屬于氣象業務運行經費,主要由氣象部門國家級、省 級、地市級、縣級氣象機構實施,用于開展各類氣象、氣候等大 氣要素的探測以及氣象裝備的巡檢、維修、標校等工作。主要實 31施單位包括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國家衛星氣象中心等直屬 事業單位,各省大氣探測技術中心等相關省級直屬單位以及市 (地、州、盟)級氣象局、縣(市、旗)級氣象局等。 4.實施方案 (1)項目可行性。該項目屬于專項業務費項目,主要用于 各級氣象部門按照業務規定、規范、標準的要求開展氣象觀測工 作。氣象部門已建立了設計科學合理、考核目標明確、規章制度 和管理體系健全、業務運行穩定的氣象基本觀測業務體系和業務 流程。以中國氣象局為主體的氣象觀測業務系統能夠保證項目的 持續實施。在業務運行保障方面,中國氣象局制定了“兩級管理、 三級維護”的業務保障體系,職責清晰,任務明確。同時各級氣 象部門注重高層次人才培養和高學歷人才儲備,培養了業務技術 水平和責任意識都較高的觀測員隊伍。在技術裝備保障方面,業 務管理實行國家和省兩級布局,業務運行實行國家、省、地市和 縣四級布局,各司其職,是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穩定運行和觀測數 據質量保證的基礎。在標準規范制度方面,針對各類觀測業務制 定了詳細的儀器裝備方法技術標準、觀測業務規范和管理規章制 度,以及維護維修保障要求,全面系統地規定了觀測業務運行、 保障、考核的要求和全國各級氣象部門的職責。在氣象觀測效益 和績效目標方面,國家氣象信息中心和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 每月發布全國綜合氣象觀測業務質量通報、觀測資料傳輸及設備 可用性通報,各?。ㄗ灾螀^、直轄市)氣象局也建立了業務質量 32監控的系統,確保地面氣象觀測資料的準確可用。 (2)總體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全 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氣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氣象 工作關系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戰略定位, 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推動氣象觀測現代化建設和高質量發 展,提升“監測精密”能力,為“預報精準”“服務精細”提供 有力支撐,為加快建成氣象強國夯實觀測基礎。 (3)實施方式。中國氣象局組織各級氣象部門開展雷達、 高空、地面、海洋、環境和空間天氣等氣象觀測業務和裝備保障 業務,獲取準確及時的觀測數據,為氣象預報服務等提供資料。 國家氣象信息中心負責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存儲、處理、質量 控制、分發等工作。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負責全國氣象觀測 站網監控與遠程診斷,為全國氣象觀測臺站提供技術支持,開展 國家級天氣雷達等備件儲備等;負責組織全國各省(自治區、直 轄市)氣象局對探空耗材進行采購;負責環境氣象站網巡檢、標 校、樣品分析以及觀測數據質量控制、相關服務材料的編制,實 驗室樣品分析以及標校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相關耗材的采購等工 作;負責全國裝備保障業務規范、技術標準和業務規章制定;負 責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質量考核評價;負責全國應急儲備 物資統一調配,組織實施重大觀測技術裝備大修和技術升級改 造;承擔標準量值溯源和傳遞。省級保障部門負責本?。ㄗ灾螀^、 33直轄市)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觀測臺站相關耗材的采購;氣象觀測 站網監控、設備維護保障及省級備件儲備;負責地面觀測系統建 設、運行監控、裝備維護維修、計量檢定及技術裝備的巡檢、計 劃供應和相關技術支持工作。臺站負責開展氣象觀測業務運行、 數據收集和設備維護保障工作。中國氣象局物資管理部門對消耗 器材生產過程進行全程跟蹤檢查和出廠驗收,并按照相關規定對 耗材的產品質量定期開展通報。 (4)進度安排及階段目標。該項目分年度實施,項目實施 期間確保各類氣象觀測業務持續穩定運行,并根據觀測業務規范 和綜合質量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確定每月、年度業務績效考核的 指標要求。預期總目標:綜合氣象觀測業務穩定可靠運行,完成 觀測、保障和資料上傳任務,為天氣預報、減災服務等提供高質 量的氣象觀測資料,重大天氣影響區域相關儀器裝備正常運行, 為國防建設、經濟發展、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環境評估與監測 等特殊需求,提供精細化的觀測資料。年度目標:利用各類綜合 氣象觀測站點獲取每日實時地面、雷達、探空等資料,包括大氣 氣溫、壓強、濕度、風向、風速、降水量等氣象要素信息,觀測 資料業務可用性和數據到報率達到目標要求,及時發現并處理設 備故障,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設備的維修工作和計量檢定工 作,各類省級備件和消耗性器材的物流、儲備、供應滿足業務需 求。同時完成年度氣象應急儲備物資購買、調撥和使用。 (5)預期成果。該項目的持續實施將保障綜合氣象觀測系 34統穩定運行,及時獲取準確可靠的氣象觀測數據,提高綜合觀測 技術水平。密切監視臺風、暴雨等各類氣象災害的產生和發展, 為及時開展氣象服務、為政府部門提供可靠準確的決策依據、應 對重大氣象災害、重要天氣過程監測預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 產損失、為國家和社會重大活動提供氣象保障服務發揮重要作 用。 5.實施周期 該項目為連續性財政支持項目,長期實施。按照滾動支出預 算編制原則,本輪實施周期為 2024 年至 2026 年,并根據實際情 況作動態調整。 6.年度預算安排 2024 年擬安排該項目一般公共預算 90490.96 萬元,其中: (1)雷達觀測 15869.55 萬元。主要用于維持全國統一布局 的新一代天氣雷達全年運行的支出。包括全國 252 個新一代天氣 雷達站開展業務必需的耗材、水電消耗、設備的維護維修及備品 備件等方面的支出。新一代天氣雷達在汛期 24 小時連續開機觀 測;在非汛期每日 10:00 至 15:00 連續觀測,期間出現重要天氣 過程,天氣雷達須連續開機觀測。如出現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 重大突發事件、重大氣象服務保障任務,需要用應急移動天氣雷 達和數字化天氣雷達開展觀測業務,以彌補新一代天氣雷達的探 測盲區,提高氣象服務保障區域探測精度。 (2)高空觀測 15761.58 萬元。主要用于維持全國 120 個探 35空站、89 個風廓線雷達和 1044 個 GNSS/MET 站業務運行,各探 空站每天在統一時間開展 2 次綜合高空觀測,獲取不同高度的氣 壓、溫度、濕度、風向和風速資料。全國有 26 個站每天增加一 次單獨測風觀測,主要探測高空風向、風速等氣象要素。高空觀 測使用 L 波段探空雷達—電子探空儀系統,帶探空儀的氣球采用 氫氣進行充灌。在重要天氣過程和重大活動氣象保障服務時,將 根據天氣預報和氣象服務的具體需求,采用增加每天的觀測次 數,或用移動觀測設備增加觀測站點密度的方式獲取更加精細化 的高空氣象資料。 (3)地面觀測 47822.49 萬元。主要用于維持 2432 個國家 級地面氣象觀測站、8489 個國家地面天氣站、434 個雷電觀測站、 653 個國家農業氣象觀測站、2530 個自動土壤水分觀測站、338 個酸雨觀測站以及其他特色觀測站的業務運行所必需的耗材、水 電消耗、設備的維護維修及備品備件等方面的支出,以及在重要 天氣過程出現時,臨時性加密觀測的費用。 (4)海洋氣象觀測 813.31 萬元。主要用于維持全國 40 個 海洋氣象浮標觀測站業務運行所必需的耗材、水電消耗、設備的 維護維修及備品備件等方面的支出。 (5)環境氣象觀測 3201.05 萬元。主要用于 7 個國家大氣 本底站、271 個氣溶膠質量濃度觀測站業務運行必需的耗材、水 電消耗、設備的維護維修及備品備件等方面的支出。 (6)空間氣象觀測 571.73 萬元。主要用于全國 89 個空間 36天氣觀測站業務運行所必需的耗材、水電消耗、設備的維護維修 及備品備件等方面的支出。 (7)觀測系統運行監控經費 273.43 萬元。主要用于國家級 及省級監控系統開發維護、技術支持、運行監控、質量評估等支 出。 (8)探測物資保障及倉儲經費 6177.82 萬元。主要用于省 級探測物資倉儲、維修維護、計量檢定相關工作;地市級移動校 準和維修設備的維持維護應急;年度氣象應急儲備物資購買、調 撥和使用。 7.績效目標和指標 詳見附表。 37(二)信息傳輸與處理經費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 氣象數據和信息網絡是氣象部門開展綜合觀測、預報預測、 防災減災、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環境監測和公共氣象服務等工作 的基礎支撐。本項目用于為各級氣象部門提供氣象數據傳輸和計 算等信息網絡基礎資源,保障氣象信息網絡業務穩定運行。 本項目包含高性能計算機運行、線路租賃、信息網絡維護、 數據共享平臺運行和衛星資料接收處理五項內容,主要用于:提 供國家級、區域中心和區域級業務中心(共 9 個)高性能計算機 系統運行經費,滿足天氣預報和氣候預測模式業務應用需求;提 供國家、省、地、縣四級氣象部門線路租費;提供國省兩級大數 據云平臺和氣象綜合業務實時監控系統硬件、軟件維護費以及信 息基礎設施資源池維持費,為氣象預報預測提供所需的數據環 境;提供國家氣象信息中心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氣象局開 展三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年度測評、安全設施維護經費,保 障氣象部門信息系統正常運行;提供風云氣象衛星地面應用系統 業務維持費用,及時為氣象預報預測提供所需的衛星資料。 2.立項依據 主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 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國發〔2022〕11 號)、《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 理辦法》等法律和政策法規文件等要求設立該項目,依法開展氣 38象信息網絡業務保障工作,為預報預測、防災減災、對外服務等 提供必要的數據、計算資源以及網絡安全支撐。 3.實施主體 該項目屬于氣象業務運行經費,主要由氣象部門國家級、省 級、地級、縣級氣象機構實施,主要實施單位包括國家氣象信息 中心、國家衛星氣象中心等直屬事業單位和 31 個?。ㄗ灾螀^、 直轄市)氣象局。 4.實施方案 (1)項目可行性。該項目是延續項目,相關工作長期開展, 氣象部門已建立了設計科學合理、考核目標明確、規章制度和管 理體系健全、業務運行穩定的氣象數據傳輸業務體系和業務流 程,能夠保證項目的持續實施。在制度管理方面,中國氣象局印 發了《全國氣象數據傳輸質量考核辦法》《中國氣象局高性能計 算資源管理規定》《氣象大數據云平臺業務管理規定(試行)》 《中國氣象局網絡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等規章制度,明確了 各級氣象部門的職責和業務運行、保障、考核的要求。在組織保 障方面,業務管理實行國家和省兩級布局,業務運行實行國家、 省、地、縣四級布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在考核評估方面, 國家氣象信息中心根據相關辦法規定要求在業務內網發布各省 數據傳輸統計月報、高性能計算機資源使用年報等,國家衛星氣 象中心發布業務運行月報,對風云衛星地面系統業務運行質量進 行統計和通報,督促各省加強管理。中國氣象局和各?。ㄗ灾螀^、 39直轄市)氣象局也將相關工作列入了每年的綜合考核指標中。在 人才隊伍方面,各級氣象部門注重人才培養和人才儲備,培養了 業務技術水平和責任意識都較高的技術隊伍。 (2)總體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全 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氣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氣象 工作關系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戰略定位, 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推動氣象信息網絡業務建設和高質量發 展,充分發揮信息網絡的基礎作用,為“監測精密、預報精準、 服務精細”提供有力支撐,為加快建成氣象強國夯實基礎。 (3)實施方式。中國氣象局預報與網絡司、綜合觀測司等 組織制訂、下達信息網絡和衛星資料工作年度目標任務和考核指 標,國家級業務單位和省級氣象部門按照相關要求具體實施。國 家氣象信息中心負責國家級氣象廣域網線路、國家級高性能計算 機系統、大數據云平臺、氣象綜合業務實時監控系統、信息基礎 設施資源池及場地環境等的運行和維護工作。開展三級信息系統 安全等級保護年度測評,進行國家級網絡和安全設備維護。國家 衛星氣象中心負責風云氣象衛星國家級地面應用系統的數據處 理、產品生成、存儲及分發等服務、運行和維護工作。31 個省 (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負責省—地、地—縣等線路的運行和 維護,負責省級大數據云平臺、氣象綜合業務實時監控系統和信 息基礎設施資源池運行和維護,負責開展三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 40保護年度測評和安全設備維護,保障信息系統正常運行,負責做 好各類風云氣象衛星地面應用系統業務維持。另外,北京、上海 等 9 個省局作為區域中心還負責本單位高性能計算機系統及配 套場地環境系統的運行和維護。 (4)進度安排及階段目標。該項目分年度實施,項目實施 期間保障氣象信息網絡業務持續穩定運行,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對 相關單位進行績效考核。年度目標:保障國家級、區域中心和區 域級業務中心(共 9 個)高性能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國家、 省、地、縣四級氣象廣域網等線路正常運行。保障國省兩級大數 據云平臺、氣象綜合業務實時監控系統、信息基礎設施資源池正 常運行。國家氣象信息中心、各?。ㄗ灾螀^、直轄市)氣象局開 展三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年度測評,進行安全設備維護,保 障信息系統正常運行。對接收的每個衛星設定的接收、處理、存 儲、分發成功率指標達到中國氣象局年度考核目標要求,WEB 共 享服務穩定運行,資料和產品及時送出。 (5)預期成果。本項目為國、省、地、縣四級氣象信息業 務提供傳輸支持和數據環境,為國家級和區域中心氣象信息業務 提供高性能計算資源,滿足天氣預報和氣候預測模式業務應用需 求,每天實時接收、處理和分發風云氣象衛星數據,生成的各種 實時數據和產品廣泛應用于氣象預報預測、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 變化等方面,充分提升氣象部門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障氣象信 息網絡和觀測業務正常運行,滿足氣象預報預測、防災減災的需 41求。為重大活動氣象服務提供數據和通訊支撐,為保障人民安全 福祉,保障國民經濟的發展、應對氣候變化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 等提供業務基礎支撐。 5.實施周期 該項目為連續性財政支持項目,長期實施。按照滾動支出預 算編制原則,本輪實施周期為 2024 年至 2026 年,并根據實際情 況作動態調整。 6.年度預算安排 2024 年擬安排該項目一般公共預算 43472.08 萬元,其中: (1)線路租賃費 10120.57 萬元。包括國家、省、地、縣四 級氣象部門線路租費,保障各氣象業務的數據傳輸。 (2)高性能計算機運行費 12583.73 萬元。包括國家級、區 域中心和區域級業務中心(共 9 個)高性能計算機系統運行所需 的系統維持費、環境場地維持費和電費,滿足天氣預報和氣候預 測模式業務應用需求。 (3)數據共享平臺運行經費 3625.71 萬元。包括國省兩級 大數據云平臺和氣象綜合業務實時監控系統硬件、軟件維護費以 及信息基礎設施資源池維持費。 (4)信息網絡維護費 4992.92 萬元。包括國家氣象信息中 心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氣象局開展三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 保護年度測評、安全設施維護經費,保障氣象部門信息系統正常 運行。 42(5)衛星資料接收處理費 12149.15 萬元。包括國家衛星氣 象中心、各衛星地面接收站、省級衛星地面直收站地面業務系統 運行和維持衛星地面應用系統業務實際所需的經費,包括各類衛 星地面應用系統軟硬件維保服務及業務系統升級改造費用、日常 水電暖費、設備更新維護費以及維持業務運轉必需的費用。 7.績效目標和指標 詳見附表。 43(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 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 63011.50 萬元,比 2023 年預算增加 24489.75 萬元,增長 63.57%。主要原因是增加對基 層單位基本運行保障力度。 (四)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4 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1339648.35 萬元,其中:政府采 購貨物預算932138.3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241548.54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165961.51 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為: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部 門(單位)共有車輛 6854 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 3 輛、 機要通信用車 584 輛、應急保障用車 1173 輛、執法執勤用車 2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2343 輛、其他用車 2662 輛,其他用車主 要是用于機要通信和應急保障之外公務用途的車輛;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2845 臺(套)。2024 年部門預算安排購 置車輛 314 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 28 輛、應急保障用車 78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115 輛、其他用車 86 輛;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1278 臺(套)。 (六)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4 年對氣象部門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涉及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275044.99 萬元,一級項目 20 個。根據以前 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化綜合觀測業務經費、信息傳輸與處理經 費等項目支出 2024 年預算安排,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 中國氣象局在 2024 年度部門預算中反映綜合觀測業務經費 44項目等 12 個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見“第五部分 附件”。 45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氣象部門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 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 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 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 收入等。 5.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 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外交(類)國際組織(款):主要用于按章程和協定規定 向世界氣象組織繳納的會費和捐贈等支出。 2.教育(類)職業教育(款):主要用于氣象部門所屬 5 所 中專院校的基本支出和教學環境改造項目支出。 3.科學技術(類):主要用于氣象部門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的 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工資、日常公用經費,研究生培養經費,以及 基礎設施修繕及設備購置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及氣象科 研重大專項等支出。 46(1)基礎研究(款):全部為國家災害性天氣重點實驗室 專項支出。 (2)應用研究(款):指氣象部門非營利性科研機構人員 工資及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公用經費,以及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 和研究生培養等項目支出。 (3)科技條件與服務(款):指氣象部門非營利性科研機 構基礎設施修繕及設備購置專項支出。 (4)科技重大專項(款):指部分科研單位國家科技重大 專項支出。 (5)其他科學技術(款):主要為科技業務管理費支出。 4.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 指安排給改制文化單位用于文化產業發展的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指 氣象部門用于養老方面的支出。 6.節能環保(類)可再生能源(款):指氣象部門開展風能 資源詳查和評價工作方面的支出。 7.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指氣象部門開展的農業科 技成果轉化項目支出。 8.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氣象事務(款):指用于保 障各級氣象機構正常運轉的人員和日常公用支出,以及保障氣象 業務運行和完成各項專項任務的經費支出,如氣象探測、氣象預 報、氣象信息傳輸等項目支出。 (1)氣象事業機構:反映氣象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公務 47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氣象技術研究應用:反映氣象新技術開發研究、業務 轉化和推廣,氣候及氣候變化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3)氣象探測:反映利用各種探測手段對大氣的運動、變 化及空間天氣狀況進行觀測探測等方面的支出。 (4)氣象信息傳輸及管理:反映利用衛星、國際國內電路、 公共數據網、計算機網絡、電臺、電報、電話等傳遞氣象信息, 處理、存儲氣象信息及其管理系統,氣象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支出。 (5)氣象預報預測:反映加工制作天氣預報預警、氣候和 氣候變化預測評估、農業與生態氣象、大氣成分預測評價、雷電 以及空間天氣預警、城市環境氣象、海洋氣象、交通氣象、地質 災害、火險等級預報等氣象情報方面的支出。 (6)氣象服務:反映為社會公眾和政府等部門提供氣象預 報預測服務產品以及為國家安全、防汛抗旱、防雷、人工影響局 部天氣、農村建設、農牧業生產等提供氣象服務方面的支出。 (7)氣象裝備保障維護:反映氣象技術裝備保障系統的建 設、改造、更新和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8)氣象基礎設施建設與維修:反映氣象部門用于供電、 供水、供暖和觀測場、道路、房屋、護坡、圍墻等基礎設施的建 設、改造、更新維修等方面的支出。 (9)氣象衛星:反映經國務院批準的氣象衛星專項支出。 (10)氣象法規與標準:反映用于氣象法規與標準制定以及 氣象執法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支出。 48(11)氣象資金審計稽查:反映氣象部門用于資金檢查、內 部審計、項目評審等方面的支出。 (12)其他氣象事務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用于氣象事 務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氣象部門所 屬職工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 (指無房和未達標住房補貼)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積金: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 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 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 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過 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 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近 20 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 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 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 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補貼、生活性補貼等;事業 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 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2)提租補貼:是經國務院批準,于 2000 年開始針對在京 中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 在職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 人均月補貼 90 元。 (3)購房補貼: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 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 號)的規定, 49從 1998 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 4 倍以上地 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 央行政事業單位從 2000 年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 業單位從 1999 年陸續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根據本單位 情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 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 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8 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京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 規定和標準執行。 10.基本支出:主要為部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 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即根據國家規定的工 資標準用于部門在職人員的工資福利支出與對個人和家庭的補 助支出;日常公用經費,即部門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11.項目支出:主要為部門為保障氣象業務運行和完成各項 專項任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各項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主要為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 規定的定額或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3.事業單位經營支出:主要為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 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對下級單位補助支出:主要為對所屬下級單位的全部補 助支出。 三、 “三公”經費 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 50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 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 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 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 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 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 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 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 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 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 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1第五部分 附件 52535455565758596061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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